淮北市医保局始终坚持推进医药集采惠民政策落实,全面落地执行各级各类集采中选结果,2024年以来,落地执行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京津冀“3+N”腔镜切割吻/缝合器等6批集采中选结果,组织开展15批集采报量、分量工作,上半年到期的3批101个品规国家集采药品采购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完成采购1985.59万片/袋/粒/支/瓶,完成率235.29%。
一是加强集采报量指导。报量是整个集采工作的基础,精准报量是高质量完成集采任务的关键环节。为下好集采落地“先手棋”,市医保局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各批集采报量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综合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采购需求,并对医疗机构的报量数据进行核查,存在异常的,督导医疗机构核实调整。同时,将集采报量纳入结余留用考核范围,对未报量品种不予支付结余留用资金,促进医疗机构精准报量。
二是加强采购过程监管。市医保局在各批集采落地执行后,及时组织督导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销合同,根据序时进度督促相关医疗机构落实采购任务,压实合同履约责任。依托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展集采中选产品供应配送常态化监测,根据订单响应时间、发货时间、配送金额、配送数量等内容,适时评估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对订单响应不及时、配送率明显偏低、医疗机构反馈供应问题集中的产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足量供应到位,做到提前发现、主动预警,对多次督促仍供应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上报至上级医保部门,申请通过医药招采信用评价机制进行惩戒约束,确保产品供应满足临床需求。
三是加强集采配套政策激励。积极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结余留用政策等集采配套激励措施,截至目前,拨付16批集采预付金2692.58万元,有效缓解医疗机构、中选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拨付48家医疗机构8批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3087.82万元,强力推进集采政策落地惠民利企,推动实现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受激励、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成效,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