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民生办函〔2021〕6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2021年度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围绕“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工作原则,财政、民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创新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全力提升管理水平,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衔接,分类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切实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使医疗救助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病有所医”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021年,累计救助181356人次,其中直接救助96434人次,资助参保84922人,累计支出资金5365.2万元。
二、绩效指标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10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民生工程,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围绕“城乡统筹、管理规范、救助快捷、效果明显”的总体目标,改革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医保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扶贫、民政部门根据年度资金筹集规模,按照“坚持困难群体与边缘群体相结合,重点保障困难群体;坚持重特大疾病与普通病种就医相结合,重点保障大病治疗;坚持医保与医疗救助相结合,优先安排医保资金的工作原则”,修订完善《淮北市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取消了重点救助对象的起付线和病种限制,进一步拓宽了救助范围和救助病种,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大力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简化救助程序,切实有效地缓解救助对象的医疗难问题。
2.资金落实,自评10分。严格执行《淮北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于中央、省下拨资金,市财政、医保部门都在第一时间全部下拨到县区,救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救助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为保证医疗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同时,不断加大地方资金配套力度。2021年,我市共筹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365.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3.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3147万元,市财政配套521万元,县区财政安排1663.5万元,保证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项目过程,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自评20分。
(1)强化宣传培训。为使基层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我们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举办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学习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使基层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为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满意度和知晓率,我们每年年初均制定民生工程宣传计划,采取开展医保工作进基层、发送手机短信、悬挂条幅、粉刷墙标等形式,把医疗救助政策送入每户家庭。
(2)完善公示制度。为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我市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市医保局将医疗救助政策、流程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按月将全市医疗救助人次数、基金支出数等内容向社会救助公布。同时,要求各县区按月对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将救助对象的姓名、住址、花费金额、救助金额等重要信息在居民集中区和网站上进行公示,设立咨询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3)搭建信息平台。2021年8月10日,淮北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淮北市医保平台成为全省首个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业务、全流程完整上线的城市,标志着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市全面落地应用,实现了资源共享、同步结算、统一监管、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标。为方便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我们将医疗救助算法置入新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4)规范档案管理。全市建立起了信息准确、数据完善的救助花名册,实时掌握医疗救助基金收支情况。加强了医疗救助档案管理,在电子档案基础上,建立完善纸质档案,确保个人救助档案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结算清单、医疗费用凭证、出院小结等相关凭证齐全。
2.财务管理,自评10分。为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筹集、分配和监管工作,我市制定了《淮北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以奖代补,绩效管理的原则,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配套资金及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和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先行垫付的医疗救助基金,由医保部门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后,由财政部门定期核拨至基本医疗保险和定点医疗机构资金专户。其余医疗救助基金,由医保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持有关证件到有关金融机构领取。专项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
(三)项目产出,自评25分
2021年,我市将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累计资助84922万元,支出资金2147.4万元,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重点救助对象住院合规自付救助比例最低为70%,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最高为80%。全市累计救助重特大疾病64225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的56%,切实提高了医疗救助效果。
(四)项目效果,自评25分
全市各级医保、财政、民政等部门通力协作,取消了重点救助对象的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拓宽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患贫现象发生。通过大范围的政策宣传,困难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年未出现媒体曝光、上访、举报等负面舆情,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贫困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