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持续优化我市生育保险待遇,贯彻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文件精神,淮北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完善我市支持积极生育政策。
一、提高生育享受待遇。自2024年8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原800-1200元定额补助,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并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标准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
二、扩充医保目录范围。市医保局出台通知,将部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在省内25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享受医保报销。8月5日,淮北市首例辅助生殖门诊在安徽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顺利实现医保结算,截至8月9日,共发生辅助生殖门诊13人次,基金支付共1.68万元。
三、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实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提交申请,直接获取生育结算相关信息,核定发放生育津贴。自政策实施以来,“生育津贴审核支付”10个工作日内办结776人次、累计发放首月津贴39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