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生育服务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市医保局着力降低生育成本,8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8个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有效解决了有生育意愿家庭“不能生、不敢生”问题困扰。
一是合理确定报销待遇。参保人员在省内符合条件的25家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门诊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医保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1万元,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我市辅助生殖技术相关项目及价格的贯标与医保信息平台的更新维护,新增“辅助生殖门诊”医疗类别。积极开展医保经办端和定点机构端的信息系统联调测试工作,确保参保患者如期规范准确享受相应待遇。
三是提高政策知晓率。根据辅助生殖相关政策结合省局《生育待遇保障政策培训会》,整理常见问题汇编成培训材料,组织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和智能语音客服中心进行政策解读,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加强辅助生殖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性培训,准确上传医保结算清单等信息,确保待遇及时落实。
截至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25家定点医疗机构共发生“辅助生殖门诊”19人次,基金支付共2.88万元。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深化和推进辅助生殖政策的实施,以更全面地响应群众生育需求,减轻家庭生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