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县医保局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对低收入人口就医报销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反馈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将监测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信息与我局互通共享。1-7月份,县医保局与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沟通协调20余次。
二是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县医保局对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每月提供的帮扶对象自然变更、新识别监测对象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动态调整名单,在医保系统对其个人属性及时进行精准标识,确保新增监测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时参保。1-7月份,县医保局先后11次落实动态调整政策,低收入人口参保率100%。
三是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县医保局每月定期筛查比对城乡居民参保数据、住院报销数据和门诊慢性病报销等数据,分析整理年内参保患者累计自付医疗费用1.5万元以上名单,形成预警数据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加强预警监测。1-7月份,县医保局推送人员信息4264条。
四是健全托底保障机制。县医保局扎实做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工作,努力做到应救尽救。1-7月份,救助特困人员0.81万人次,救助金额1420.24万元,救助比例为92.12%;救助低保人员11.06万人次,救助金额12956.84万元,救助比例为88.43%;救助监测人口0.49万人次,救助金额609.95万元,救助比例为77.63%,救助低保边缘人口0.17万人次,救助金额233.18万元,救助比例为6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