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北市医疗保障局立足职能,多措并举推进精神类疾病按床日付费改革,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改善,患者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医保贡献。
一是科学制定付费方案。出台《淮北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实施方案》,明确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的内涵、意义、实施范围、付费办法,将全省参保精神病患者在省内医保定点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病科住院费用均纳入按床日付费管理,床日费用标准互认。
二是分段确定床日标准。改变原先全疗程定额按比例支付的结算方式,根据精神病诊疗特点,将住院治疗精神病患者费用按照住院时间划分为三段别;充分考虑临床路径、近三年住院医药费用及增长情况、患者出院带药情况、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参考我省其他市床日定额标准,确定不同级别医院、不同段别按床日付费定额标准。
三是规范医院诊疗行为。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精神类疾病医疗临床诊疗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不得随意减少服务项目,不得拒收、推诿危重患者,不得小病大治,不得随意延长住院天数,严禁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外院检查等方式转嫁按床日付费的患者医药费用,增加患者负担,保障医疗安全和诊疗质量。
四是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实施精神类疾病住院治疗按床日付费政策以来,全市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及时得到规范化治疗,加速疾病转归,使其康复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成为可能。2024年1至7月,全市精神类疾病参保患者住院1699人次,产生医疗费用1298.83万元,医保统筹基金发生1191.57万元,最大限度减轻了精神类疾病患者家庭经济负担,医保多元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