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濉溪县医保局扎实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彰显责任担当。
强化政策执行,确保价格惠民。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政策。医保部门按照政府挂网价标准支付,建立明确的医保支付规则,对于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耗材,严格按照规定的支付标准进行支付,避免了不合理费用的产生,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群众利益的最大化。2019年以来,通过集采工作实际减少群众就医负担超1.5亿元。
加强指导监管,保障集采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引导公立医疗机构科学合理报量,避免报量过多或过少的情况发生。同时,把集采中选产品的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量完成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通报任务落实情况。2024年,共通报提醒7次,确保到期任务全部完成。
完善考核机制,提升工作效能。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积极推动中选药品替换使用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如在结余留用考核、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等。相反,对到期未完成任务的医疗机构进行惩戒,包括在考核中扣分、减少质量保证金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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